一、申请条件
1.2020年1月1日后,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大鹏新区的头部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中坚企业及竞争力突出企业、鼓励类产业的“四上”企业;
2.符合大鹏新区产业导向,申请资助时注册地址由外地变更至大鹏新区或在大鹏新区新设不超过5年;
3.在新区未获得用地支持或落户后处于用房租赁阶段的;
4.享受落户奖励的企业,自企业或项目落户新区且纳统或纳税关系转入新区之日算起,5年(含)内统计核算关系及税务关系不得迁出新区,头部企业、重大产业或其它政策另有更高年限要求的,顺延其约定年限。
二、奖励内容
对新引进的头部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中坚企业及竞争力突出企业、鼓励类产业的“四上”企业,未获得用地支持或落户后处于用房租赁阶段时,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支持。
租金补贴标准按照同片区同档次同类型的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若政府有租赁指导价格的,原则上按相应的指导价格)的50%执行,资助面积最多1.5万平方米,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资助300万。
三、申报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