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1、按统计局总产值30~50亿,不低于16%增长,按总产值增量0.5%补贴,最高400万;
2、按统计局总产值50亿以上,不低于16%增长,且增量20~40亿间,按总产值增量0.5%补贴,最高800万;
3、按统计局总产值50亿以上,不低于16%增长,且增量40亿以上,按总产值增量0.5%补贴,最高1000万;
光明区
1、新引进建筑业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且租赁楼宇的,给予50万元奖励,并按规定给予承租企业租金及装修补贴。
2、新引进及既有建筑业企业首次纳入光明区一套表调查单位范围且次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20万元奖励。
3、鼓励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落户光明区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南山区
1、对新迁入南山区或注册在南山区新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600万元资助,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资助。
龙华区
1、积极引进大型建筑业企业落户我区。对新落户的建筑业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综合)资质且纳入统计数据当年产值和增加值均保持正增长的,下一年度一次性支持500万元;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且纳入统计数据当年产值和增加值均保持正增长的,下一年度一次性支持200万元。
2、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对我区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按以下标准予以支持: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的企业分别支持500万元、200万元。以上同一等级不同专业资质的提升仅给予一次支持。企业以某一等级资质申请企业落户支持的,不再以同一等级资质申请提升资质支持。
福田区
1、对上一年度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业施工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2、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一级(甲级)资质的展览设计、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
罗湖区
1、新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每个资质项奖励500万元;
2、新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每个资质项奖励200万元;
3、新取得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的,每个资质项奖励50万元。
龙岗区
一、鼓励优质建筑企业落户发展,对新落户的建筑业企业:
1、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综合)资质的且当年产值保持正增长的,下一年度最高扶持1000万元;
2、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工程监理综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3、资质且当年产值保持正增长的,下一年度最高扶持200万元。
二、鼓励建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1、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综合)资质最高扶持1000万元,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最高扶持100万元。
2、以上同一等级不同专业资质的晋升仅给予一次支持。企业以某一等级资质申请企业落户支持的,不再以同一等级资质申请晋升资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