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背景介绍
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专精特新-发展目标
企业类型 | 培育目标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100万家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10万家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1万家 |
过往“专精特新”小巨人公示:
1、第一批“小巨人”全国248家,深圳市8家;
2、第二批“小巨人”全国1744家,深圳市28家;
3、第三批“小巨人”全国2930家,深圳市134家;
4、第四批“小巨人”全国4357家,深圳市276家。
专精特新-认定作用
1、对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相关政策分别给予奖励;
2、减税降费服务。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为专精特新企业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建立“一户一档”,实施“一户一策”,提供“点对点”精细税费服务;
3、各大银行低息贷款,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投放;
4、政府项目优先获批;部分项目申报门槛;
5、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搭建平台和开展相关展会,助力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6、招投标加分,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7、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政府优先推荐上市;
8、对“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
9、符合国家十四五计划政策导向(2021年-2035年)。
专精特新-培育路径
深圳市: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广东其他地区: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基本情况
申报必要条件与方向: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
但是,作为优质中小企业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比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在产业导向上,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有一些比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娱乐业等,暂不列为我们培育的对象。
有效期与年报:
创新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的企业有效期三年,每次到期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复核,参照认定程序,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及复核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注明:
深圳市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已开启,时间3月15日—4月10日。
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要求
直通车要求(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常规申报标准:
一、专业化指标
1、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
2、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
3、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
4、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1、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2、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3、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
1、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产业链配套指标
1、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五、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1、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2、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3、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六、创新能力指标
1、研发投入
①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
②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
③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研发机构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知识产权
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近期有部分企业反映,有机构传播“第五批’小巨人’企业设置1000家限额”、“申请’小巨人’企业必须做科技成果鉴定”等不实谣言。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已发布相关通知告知,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培育工作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且将按照随机抽取、随机分组的“双随机”方式确定审核专家,进一步强化审核程序、严明审核纪律,并对参评专家名单严格保密,全力保障审核公正性。同时,将评估专家审核行为,加强专家管理,持续优化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