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纳入南山区规上工业库或规下工业样本库统计(以项目审核过程中区统计局核查为准;市内跨区域分成且有部分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视为满足本条件)。
3.规上工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企业2022年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按分成后产值计算;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的企业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②2022年纳统工业产值正增长或2023年截至申报月上月纳统的累计产值正增长;
③在南山区范围内设有生产线。
4.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①在南山区范围内设有生产线,且2022年(错月)纳统营收正增长;
②2022年(错月)纳统营收增速不低于5%。
5.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资助标准
(一)按照企业上年度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包括厂房、办公用房、研发用房、仓库,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
1.对南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根据企业快报工业增加值规模分档确定资助上限,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2.对南山区规模以下工业样本企业:
(1)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2022年全年营收增速不低于5%的南山区规下工业样本企业,满足资助条件但资助金额不满1000元的,按1000元资助。
三、申报时间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