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须“全程留痕”管控行贿行为
国内首个反贿赂领域地方标准——《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于7月1日起实施。
7月3日,深圳举行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和深圳标准培训班,深圳市标准院首次对标准进行解读。今后企业反腐败反贿赂将不仅针对自身,同时对于其上下游——如供应商、客户等供应链链条也都负有提出反贿赂要求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预防发现控制贿赂行为时,将全程留痕,以便证明整个过程已实施管控。
1“信息分享”可构成隐形贿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夏昆山介绍,深圳市纪委委托深圳市标准院研制了国内首个反贿赂领域地方标准——《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并于上月正式发布。这是深圳在反贿赂管理体系标准化领域的先行先试,填补了国内预防贿赂方面的制度空白,将为反贿赂管理体系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探索经验。
记者注意到,该标准将“贿赂”定义为任何价值的不当好处,即贿赂不仅仅是金钱、礼物、招待等显性利益,也包括信息分享、义务和责任的免除等一些隐性的贿赂方式。
“目前这个标准主要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商业组织、商业企业,其他非商业组织,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以参照使用。要解决的贿赂事宜则包括:组织内部的贿赂、组织及其代表(如员工或商业伙伴)为实现组织利益而实施的贿赂、对组织及其代表实施的贿赂、通过第三方方案的贿赂、介绍贿赂等。”夏昆山说。
国际标准化组织执行秘书长尼古拉斯·弗勒里也现场评价,深圳这一标准的出台是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在某一地区本土转化与实施的典范。
2 聘用合同中应包含反贿赂条款
“标准与国际先进理念接轨,其关键指标和要求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但又根据企业实际应用需要进行了本地化创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标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要求企业不仅对自身反腐败反贿赂工作负有责任和义务,同时对于其上下游——如供应商、客户也都负有提出反贿赂要求的责任和义务,从而通过整个管理链条、供应链链条来带动和强化社会的反贿赂意识和行动。
此外,标准要求企业在预防发现控制贿赂行为时,需要留有各种记录,保存文献信息,全程留痕,以便证明整个过程已实施管控,同时以备监督和检查。
“标准要求企业可依托现有的合规、风控、审计等部门成立反贿赂职能部门,并为反贿赂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包括人、财、物等各方面,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要求在聘用合同中包含反贿赂条款和要求,在关键岗位人员录用和晋升时进行尽职调查,持续不断地开展反贿赂教育培训等。”
该负责人介绍,标准提出了应采取的八大管控措施,如对低贿赂风险以上的项目、活动、商业伙伴,特定岗位的员工等开展尽职调查,实施充分的财务控制措施;在采购、运营、销售、人力资源、法律和监管活动等非财务方面加强控制,对提供礼物、招待等利益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商业伙伴实施反贿赂管控措施,建立汇报程序和调查处理机制等。
据悉,深圳市标准院将持续推动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推广应用,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进行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相当于贴上了廉洁标签,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有利于切断腐败源头
南方日报:《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夏昆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一方面企业通过建立和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预防和处置内部及外部的贿赂风险,有助于加强内控规范管理;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外反贿赂行为的深入开展以及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的发布,建立这一体系并通过认证,将逐步成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重要“敲门砖”。
南方日报:这一标准对反腐有何现实意义?
夏昆山:当前反腐败主要抓的是“不敢腐”问题,以惩治为主,接下来将要做“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工作。党政系统的腐败与社会领域的腐败相伴相生,反贿赂管理体系将标准化的管理手段引入贿赂治理领域,企业和社会组织旗帜鲜明地反对贿赂,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无疑切断了公职人员寻租腐败的源头,有利于从行贿受贿两端严密防控贿赂风险。
其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参照该标准要求,在日常业务和内部管理中引入标准化的手段,建立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也可以更加有效地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南方日报:近几年深圳标准化制度现状如何?
夏昆山:深圳是全国唯一将标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城市,专项资金资助额度从每年3000万元大幅提高到7000万元。目前有62家国际国内标准组织的秘书处落户深圳,深圳企事业单位参与研制了4786项国际国内标准,其中国际标准1384项,深圳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研制,数量居国内大中城市领先地位,在国际国内重大标准化活动中的贡献度不断提升。(记者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