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恒瑞医药就其重磅药阿帕替尼被诉侵权事宜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针对宣创生物的相关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员会已判定宣创生物的ZL201510398190.1号专利权全部无效。恒瑞医药在医药领域素有“研发一哥”之称,目前拥有一支2000多人的研发团队,其中1000多名博士、硕士及100多名外籍雇员,每年投入销售额10%左右作为研发资金,申请了400余项发明专利,怎么就被人告侵权了呢?
原来在几个月前,宣创生物将恒瑞医药以侵犯“烟酰胺类衍生物的甲磺酸盐A晶型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ZL201510398190.1)发明专利权为由,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令恒瑞医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生产、销售阿帕替尼,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目前,法院尚未就该诉讼确定开庭时间。作为恒瑞首个抗肿瘤创新药,阿帕替尼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名单的36个品种之一,被认为未来有望成为超20亿元的重磅品种,而一旦败诉,恒瑞医药将无法正常进行阿帕替尼生产,损失难以估计。
知识产权诉讼是全球范围内市场竞争有效的手段之一,特别是专利战,更是成为扼制对手较为直接的武器。据介绍,专利诉讼问题也不在于索赔费用,而是在于争取法院发布禁令,即判令停止侵权,从而使得侵权方无法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国际上就有很多企业在自身研发的时候经常会利用专利门槛保护自己,也会防止自己落入其他人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一旦落入了对方的专利保护范围,很大一种可能就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寻求与对方进行合作,要么就是长久的专利官司拉锯战。
针对上述事件暴露的问题,可知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意识仍然薄弱,而随着技术发展、人才引进,也会逐渐走向研发创新的道路,但很多企业忽略专利,一些企业事后补救的被动做法,实则并不利于创新研发。提前进行完备的专利布局显得尤为重要。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就是国家推动知识产权法治的产物,实施“贯标”认证不仅有利于避免陷入专利战的被动中,还能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前者在我国不断与国际接轨的背景下尤为重要,后者则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帮助企业所向披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