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及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是一种旨在促进企业稳定增长的奖励计划。根据深圳市商务局的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这些奖励项目主要针对的是批发零售和餐饮企业,对于其他行业,如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可能并不适用。
对于零售企业,如果其2022年上半年的零售额增长比2021年同期每增加1亿元,可以获得50万元的奖励。对于批发企业,如果其2022年上半年的销售额比2021年同期每增加1亿元,可以获得5万元的奖励。每家批发零售类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为500万元。
对于餐饮企业,如果其2022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每1000万元,可以获得5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为100万元。
此外,如果零售企业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天)前在单个或多个国内综合电商平台、垂直电商平台、社交电商平台等第三方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实物商品,上半年期间实际支出的开店费用、运营费用、推广费用不低于80万元,则对企业实际支出开店费用、运营费用、推广费用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企业资质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商事活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3、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4、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对于批发零售及餐饮企业的营业收入增长或零售额增长,还需要满足规定的增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