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对2023年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类项目进行资助
本次资助标准为:对于上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研发占比在5%(含)至20%(不含),给予10万元资助;
对于上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研发占比在20%(含)以上,给予20万元资助;
对于上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不含),研发占比在5%(含)至20%(不含),给予30万元资助;
对于上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不含),研发占比在20%(含)以上,给予60万元资助;
对于上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含)以上,研发占比在5%(含)至20%(不含),给予50万元资助;
对于上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含)以上,研发占比在20%(含)以上,给予100万元资助。
市级资助金额不超过申请单位2022年度核定研发投入的50%,申请单位2022年度核定研发投入的50%低于最低市级资助金额(10万元)的不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