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光明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上一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含),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等企业;
(一)科技孵化贷: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下,本批次累计可申报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本批次累计可获得的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技成长贷: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含)以下,本批次累计可申报科技成长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本批次累计可获得的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限人民币贷款,限企业名义贷款;
(四)申报主体同一事项符合光明区多项经发资金支持政策的,申报主体不得重复申请或者多头申请经发资金资助;
资助标准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市银行合法获得新增贷款,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并于申请本次贷款贴息项目之日前结清本金与利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