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科研机构聚焦通用大模型、核心算法、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按照所获资助金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同一企业最高扶持500万元的配套资助。
(二)强化智能算力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鹏城云脑Ⅲ、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二期)项目建设,鼓励智算中心建设,支持面向辖区企业的边缘算力平台建设,有序集聚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的智能算力资源,打造大湾区智能算力枢纽核心节点。经区政府同意支持建设的智能算力平台,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经区政府认定的重点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资助。积极协助辖区人工智能企业对接所需的算力机构,降低企业算力使用成本,对辖区人工智能企业向区内算力平台购买算力服务的,按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30%、最高200万元给予资助,连续资助3年。
(三)支持模型创新应用。积极引进拥有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专用AI芯片技术的企业,给予落户企业最高5000万元奖励。鼓励辖区企业与通用大模型厂商合作,围绕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园区、智慧文旅等重点领域应用需求和痛点,开发“垂类模型”。对形成5个以上应用案例的“垂类模型”或“垂类数据集”,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四)推动数据要素流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型企业提供高质量数据产品和专业化数据服务,引导辖区企业发掘数据资产、开放数据资源、参与数据交易,打造一批企业数据品牌。对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服务商,按其上年度数据服务营业收入情况,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3年。对人工智能企业向区内企业购买数据集的,按其实际购买费用的30%,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连续三年。
(五)打造人工智能示范场景。积极推进全域全时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围绕行业应用、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三大类场景,遴选一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技术带动性强的应用示范场景,为人工智能综合应用提供创新试验场。鼓励场景应用单位对接高水平的人工智能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标杆示范场景。对国家、省、市认定的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二、加快壮大产业集群
(六)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加快引进一批具有产业集群引领带动作用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升光明区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发展能级。对新落户的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全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新落户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大力引进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企业,对经认定的重大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按实缴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七)积极引进高成长性企业。瞄准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新兴领域及产业链关键环节,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新引进的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300万元。对于新引进的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奖励;已享受过奖励的企业营业收入再达到更高等级的,按差额补足奖励。
(八)打造专业孵化器。依托区属创新型产业用房,打造集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科技金融、运营服务等于一体的专业孵化器,加快集聚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领域的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及创客部落,为入驻企业及团队提供“拎包入住”“一站式”“一条龙”优质服务。
三、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九)布局建设鸿蒙特色产业基地。依托鸿蒙生态链主企业,布局建设配套完善、智慧运营、服务专业的鸿蒙特色产业基地,吸引一批鸿蒙生态企业进驻,打造一流的鸿蒙特色产业生态社区。对经区政府同意建设的鸿蒙特色产业基地,按“一事一议”方式,在基地建设、招商、运营、人才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
(十)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区。鼓励社会园区新建或利用现有园区改造建设专业的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特色产业园,推进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集聚发展。对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特色园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园区入驻的规模以上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首次达到1亿元的,给予园区运营单位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园区入驻规模以上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年度营收合计每增加1亿元,给予园区运营单位5万元奖励。鼓励特色产业园运营单位健全园区配套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软件名园,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软件产业园区,分别给予园区运营单位120万元、80万元、60万元奖励。
(十一)加强企业产业用房支持。对新入驻区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人工智能、软件信息产业园且租赁产业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租金支出,给予3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连续补贴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60万元。对新入驻其他产业园且租赁产业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租金支出,给予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连续补贴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80万元。
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十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梯队培育行动,推动企业扩产增效。充分挖掘企业“小升规”潜力,对首次纳入光明区一套表调查单位范围且次年实现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次年营业收入增速达10%以上的,按增速分档给予叠加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对年营业收入规模及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年营业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十三)促进企业做优做精。鼓励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瞄准产业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细分市场,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对被首次认定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加强独角兽企业培育,对入选深圳市科技独角兽榜单、深圳市科技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十四)鼓励企业上市发展。梯度培育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企业上市“后备军”,对纳入区上市企业培育数据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落户光明的上市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100万元奖励;申请材料获交易所正式受理后,给予2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后,再给予300万元奖励。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十五)支持企业融资发展。积极帮助人工智能企业和软件信息企业对接投融资机构,对企业获得区主管部门备案的风投创投机构投资的,按照不超过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企业从银行获得经营贷款的,按不超过实际支出利息的3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单家企业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企业通过担保机构担保从银行获得经营贷款的,按不超过实际支出担保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单家企业贴保期限不超过3年。
(十六)支持创新人才发展。加快引进一批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对落户光明区承担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重大技术攻关的核心团队,按其获得市资助金额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企业高管团队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企业年营业收入规模或增速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高管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建立以企业自主评价为主的人才评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按光明科学城“才享光明”人才服务分类标准,在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给予服务保障。
(十七)支持举办重大产业活动。鼓励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在光明区举办全球性、全国性的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展会、大赛、学术会议等重大活动。对经事先备案的活动,按单次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举办单位最高2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