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各类标准制定修订资助项目
一、项目说明:
在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名前二名的单位为主导制定、修订单位,其余为参与制定、修订单位。同一个标准分成不同部分按系列标准形式发布的,依照该类项目相应的资助标准,按照标准前言注明的系列标准数量平均分配资助金额。
二、资助标准:
1.对获得深圳市国际标准制定修订资助、“一带一路”区域标准制定修订资助、深圳市团体标准项目资助的单位,按其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100%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
2.对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按项目给予分别最高30万元、15万元资助;对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按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资助。
3.对主导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按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资助;对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按项目分别给予最高7万元、3万元资助。
4.对主导广东省、深圳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按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资助;对参与广东省、深圳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按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1.5万元资助。
更多申报信息可直接在线与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