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申报程序如下,按照清晰的分点表示和归纳:
一、企业申请前的准备
自我评价:企业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初步判断是否达到认定条件的要求。
摸底体检及备案:有意向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须登录“东莞市高企认定摸底体检及备案系统”完成申报备案,明确意向申报的批次。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系统登录: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
材料准备: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依法设立企业的相关登记证明
-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批准证书、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准文件、认证认可书、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 企业员工和科技人员的描述材料
-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验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的说明材料
- 经合格中介机构认证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提交时间:第一、二、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于6月21日、7月21日、8月21日前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首次提交。
三、专家评审和认定
专家评审:认定机构从专家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检查和确定:评审机构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示和证书颁发: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企业年度报告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上填写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