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01/国高认定申报条件及奖励政策
02/国高认定申报变化
03/国高评审情况及未通过原因分析
04/2024年国高申报筹划建议
01
深圳市级各区国高激励政策汇总
(因政策实时变动,奖励的具体金额以当年各区申报通知为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专精特新企业基本条件对比
02
国高认定申报变化
申报条件
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前置条件,凡申报国高的企业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入库条件的企业(主要条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需要先评价入库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编号。
申报程序
以往国高申报采取线下开设受理窗口,由企业按受理通知自行前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无纸化申报,专家评审依据以电子材料为准。
申报批次
申报批次增加至五个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提前至5月开始 ,最后一个批次申报时间延长至9月底。
知识产权
要求企业的知识产权主要是近三年(2020年-2022年)取得。
形式审查
认定流程上新增加了“形式审查”环节, 交由各个区的科技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系统填报的附件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03
国高评审情况及未通过原因分析
04
2024年国高申报筹划建议
1.知识产权
-做好知识产权筹划布局,II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数量至少5件以上、I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至少1件以上
-主要知识产权授权时间需在近三年内
2.研发立项
-做好近三年研发项目前期立项、中期管理、后期验收的全过程资料整理汇总
-精确归纳提炼每个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创新点
3.科技成果转化
-梳理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相关成果应能体现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的关联,以及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准备专利、检测报告等支撑材料佐证科技成果转化
4.研发组织管理制度文件
-根据企业现行的组织架构流程,结合评分要点审核梳理企业的相关研发制度文件
-同时加强与院校之间的产学研合作
5.人员指标
-做好人员情况梳理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入职183天以上,需缴纳社保或签订劳动合同
6.财务指标
-研发费用核算清晰,符合国高申报比例要求,在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进行披露,且数据保持一致
-高新产品核算清晰,符合国高申报比例要求,且有销售合同和发票进行佐证
-按要求逐年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报告需进行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
-年度汇算清缴时,确保财务数据与财务审计报告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