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条件:
1.申报主体为“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纳统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71、L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80、O81、O82)”。
2.申报主体于2022年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库,并于入库次年(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规模正增长。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更多补贴详情可直接在线与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一、专项条件:
1.申报主体为“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纳统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71、L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80、O81、O82)”。
2.申报主体于2022年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库,并于入库次年(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规模正增长。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更多补贴详情可直接在线与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