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即将到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窗口也临近打开,深圳方圆盛世(微信:fyssrz)建议,需要申报的企业可根据2017年初发布的活动通知,申报今年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
一、申请条件
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 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2017年3月15日截止。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每年都会开展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上向社会统一公示。连续年度公示的企业,由我局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原件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新公示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
需要注意的是,省属企业在网上提出申请后,须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提交给受我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核查推荐(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联络方式见附件),符合推荐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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