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新申报、换证申报工作开始啦~奔走相告,速来咨询!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是经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的一种认证,以评定企业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信息产业部规定: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根据信息产业部规定,我国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1-4级:
其中一级企业可独立承揽国家级(含)以下集成项目;
二级企业可独立承揽省级(含)以下集成项目;
三级企业可独立承揽中小型企业项目或合作承揽大型企业项目;
四级企业可独立承揽小型项目或合作承揽中型企业项目。
社会的发展方向是网络与信息技术的整合,系统整合模式不再是简单的结构,功能单一,而是基于网络结构的复杂和多功能转型。因此,专业化与多元化系统集成技术是系统集成服务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企业通过计算机系统集成认证有如下好处:
①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展示自身实力,有利于信息系统项目主建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的选择,降低前期沟通成本。
②有利于提高系统集成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③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按照等级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
④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享受国务院18号文的优惠政策。
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评定条件
(一) 综合条件
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二) 财务状况
1. 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 信誉
1.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 业绩
1.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
(五) 管理能力
1.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3.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六) 技术实力
1. 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2. 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3.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已建立基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
(七) 人才实力
1.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
2.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 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评定条件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2. 具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3. 企业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最近年度完成的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5.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最近年度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6. 企业最近年度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最近年度无不良行为
8.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9. 已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有专门人员
10.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11. 具有相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12.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
13. 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2名。
14. 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数据,应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的相关数据(不含2018年第1批新申报三级、四级资质的企业,以及2018年5月31日前到期申请换证的三级、四级资质企业)。
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是企业能力与信誉的象征,它对企业的业务范围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今后的系统集成项目招投标或竞争中,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将做为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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