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在财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财报要求
研发费用占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以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财务报告:
企业需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些报告需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鉴证。
财务报告必须完整,包括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不能仅提供主要报表页而省略其他重要部分。
财务稳定性与合规性: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净资产和销售收入需呈稳定增长态势。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这通常通过提交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来体现。
企业还需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这也是财务方面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二、知识产权要求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础条件。企业应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与产品(服务)的关联性: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这要求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其产品(服务)紧密相关,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家重点支持的标准。
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
虽然具体的知识产权数量并非直接的认定条件,但企业在申请时需提供足够数量的知识产权证明,以展示其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这些知识产权的质量也至关重要,它们应能体现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前沿性和领先地位。
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用:
企业不仅需要拥有知识产权,还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和保护。这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维护、转化等各个环节,以及对外合作与侵权应对等方面的策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