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市首版次软件资助的软件开发企业,给予市资助金额20%、最高200万元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主体为首版次软件开发企业,并于2023年1月1日以后获得深圳市首版次软件项目奖励,获奖励时间以市级奖励文件下达时间为准。
3.申报主体获得的市奖励资金已实际到账。
更多办理详情可直接在线与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市首版次软件资助的软件开发企业,给予市资助金额20%、最高200万元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主体为首版次软件开发企业,并于2023年1月1日以后获得深圳市首版次软件项目奖励,获奖励时间以市级奖励文件下达时间为准。
3.申报主体获得的市奖励资金已实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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