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综合最优价”,打破市场垄断。新评标法更看重企业资质、守信行为!
近年来,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超低价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既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与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各地市政府一直努力,打造依法与效率、公平与优质并举的招投标市场,并且卓有成效。
去年12月底,温州市委改革办就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试行)》。全面推行“综合最优价”,坚决打破市场垄断,促进公平有序竞争。
什么是“综合最优价”?评标效果如何?这种趋势下,招投标企业该如何投标?
招投标采用“综合最优价”效果如何?
据相关负责人的介绍:“通过’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我们’选中了’信用好、实力强、价格合理、能打硬战的施工企业,一定可以保进度、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
与之前的“最低价中标”、“平均价法”等评标办法相比,“综合最优价”评标办法避免了恶意竞争行为发生,同时内容又涵盖了项目各个方面与阶段,追求全过程最优,更能体现优质、优价和效率。
它让企业和项目达到“双赢”,既让好的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也可以有效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运行、项目建设提质提速、项目监管保廉保洁。
什么是“综合最优价”?会通过哪些因素评标来选取中标人?
据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综合最优价”就是追求技术方案与工程造价的综合最优,一般由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项目经理现场答辩等方面的评审组成。
技术标主要针对项目提出的具体实施方案,评审其合理性、优劣性;
资信标运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即综合考虑投标企业的整体实力、守信行为、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等因素,实现建筑现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
商务标主要考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常用的方法有AB值抽取法、二次平均法;
资信标和商务标,企业可以提供信用报告、招投标AAA级企业信用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等资质,以供证明、加分、竞标。
而现场答辩主要考察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设备投入、疑难问题解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据了解,目前“综合最优价”已在温州市市级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中推行,接下来将逐步在县(市、区)招标项目中推广应用。
方圆小编大胆猜测,如何经历过了时间的考验,“综合最优价”还将更大范围的推广,然后良币驱逐劣币。事实上,各地的招投标改革也或多或少的有相似之处,因为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招投标的管理制度只会越来越完善,串通投标、超低价中标等违规行为都将寸步难行,最靠得住的,还是企业的实力,当然,还有深圳方圆盛世的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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